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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随特朗普访华的美国商界巨头,最重要的一位不是黄仁勋,而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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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执话筒者为黑石集团联合创始人兼CEO苏世民

文/识局智库研究组

这次特朗普访华,当英伟达创始人黄仁勋的名字在启程时刻突然出现在随行名单上,舆论几乎瞬间被点燃。

各路分析都在解读这个“神转折”意味着什么——是芯片管制要松口,还是中美科技冷战要降温?

但如果我们把镜头从聚光灯下稍稍移开,扫过那份近二十人的商界巨头名单,会发现在角落里还站着一位看似低调、实则分量极重的人物:黑石集团联合创始人兼CEO苏世民。

说苏世民“低调”其实不太准确。他是全球资管行业的无冕之王,手握超过一万亿美元的资产,是华尔街最有权势的人之一。

但比起黄仁勋在AI时代的明星光环,苏世民确实更像一个幕后操盘手。然而,恰恰是这种“幕后”属性,让他在当下这场中美博弈的敏感时刻,成为了一个比黄仁勋更不可替代的关键变量。

01

要理解这一点,得先看清苏世民在中美之间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他不是一个简单的“来华做生意”的美国富豪,而是极少数能在北京和华盛顿之间建立私人信任通道的美国人。

苏世民在中国积累的声望与信任,早就已经溢出商业范畴,达到了某种可以被称为“民间外交”的高度。

很多人可能不熟悉,早在2013年,他就以个人名义掏出整整一亿美元,在清华大学创办了“苏世民学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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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项目面向全球选拔顶尖的青年才俊,让他们聚集在清华大学的苏世民书院里学习、碰撞、理解中国。

今天,它已经成为中美教育文化交流里一块很难被忽略的招牌。能做成这样一件事,需要的绝不仅仅是雄厚的财力,更需要中国官方和学术界发自内心的信任。这种信任,是任何一家跨国公司CEO单靠商业合作都难以企及的。

去年三月,他作为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得到中国核心高层的接见,在代表团中名列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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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排右四为苏世民 图源/新华社

今年4月23日,国务院高层领导在人民大会堂会见苏世民,并明确表示“欢迎包括黑石集团在内的更多外资企业继续深化对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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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又专门会见他,讨论苏世民书院的未来发展。

这种礼遇级别,在美国企业家中堪称孤例。

更关键的是,他与特朗普的私交长达数十年,曾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担任战略与政策论坛主席,是特朗普最信任的金融界顾问之一。

苏世民和特朗普之间的关系,远远超出一般的企业家对政治人物的捐款支持。他是特朗普长期的政治盟友,也是最重要的大金主之一,这种关系是深度绑定的。

在美国的政治生态里,这种深度捆绑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是一个能在深夜直接拨通特朗普电话、并且对方一定会认真听他把话讲完的人。

当其他CEO还忙着让公共事务部门去政府层层约见的时候,苏世民早已是那种能坐在海湖庄园圣诞晚宴主桌、在重大经济决策敲定前被征求意见的核心圈层人士了。

在中美关系这种高度依赖“元首个人信任”来破冰的语境下,苏世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政治信用中介。那些不便通过正式外交渠道传递的信号、那些需要试探性接触的敏感议题,很可能就是通过他这样的人来完成首轮沟通的。

02

但苏世民的重要性远不止于“传话”

他掌控的,是全球最大的另类资产管理平台,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突破万亿美元大关。这意味着他的投资决策不仅关乎黑石自身的盈亏,更直接影响着全球资本对中国资产的定价逻辑和配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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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美经贸磋商初步成果公布之后,双方关系进入了一个微妙的“模糊地带”——公报里有承诺,但具体的落地路径尚不清晰。

这时候,市场最渴望的是确定性,而中国当前最需要外资参与的领域,恰恰是黑石最擅长的实物资产投资:物流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商业地产、新能源项目。这些领域既有稳定的收益预期,又不会像高科技那样触碰两国关系的红线。

换句话说,苏世民手里握着的,是一份最容易在中美之间达成“正和博弈”的合作清单。

相比之下,黄仁勋的角色就存在明显的天花板。

英伟达对华出口正处于政策夹缝之中,H20芯片的阉割版已经证明,技术管制让这家公司的中国商业空间被严重压缩。

黄仁勋此行更多是止损而非扩张,他要确保英伟达不被完全踢出中国市场,但很难谈出突破性的合作框架。

更何况,他与特朗普的关系是“交易型”而非“信任型”——他是被特朗普“临时亲自邀请”加入的,两人之间缺乏那种长期的政治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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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要为中美关系背书或担保的场合,客观说,黄仁勋的分量显然还远远不够。

更重要的是,在AI芯片领域,“小院高墙”已经是美国两党的跨党派共识,技术脱钩的大趋势不会因为一次访问就逆转。

黄仁勋能争取的,充其量是延缓管制节奏;而苏世民能推动的,却可能是金融开放的新协议——后者对中美经济的系统性影响,显然要大得多。

如果我们再仔细看看这次随行团的名单,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比例:近二十位商界领袖中,金融领域代表占了六位,包括贝莱德、黑石、高盛、花旗、万事达和Visa,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这个比例绝非偶然。科技合作的政治敏感性太高,而金融合作有成熟的规则框架,最容易成为中美缓和期的“早期收获”。

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的分析很到位:华尔街巨头此次随行,核心是寻求确定性,他们不仅将中国视为不可替代的增长引擎,更是其全球版图的基本盘。

苏世民上个月刚刚来过中国,公开表示黑石珍视与中国的合作关系,愿继续拓展在华业务。这种“预热”表明,他此行很可能带着具体的交易清单,而不是像黄仁勋那样主要是来“表态”的。

03

所以,这场访问的真正逻辑,其实是一场“权力与资本的再谈判”。

黄仁勋代表的是“美国对华技术遏制的边界在哪里”,这是一个零和博弈的议题——中国多获得一块高端芯片,美国就少一份管制筹码。

而苏世民代表的是“美国资本在中国利益的边界在哪里”,这是一个正和博弈的议题——中国获得更多基础设施投资,美国获得稳定收益,双方都能向国内交代。

在中美关系需要阶段性缓和的当下,能推动正和博弈的人,天然比困在零和博弈里的人更重要。

黄仁勋是这场访问的封面人物,占据了最多的版面。但苏世民,可能是那个能影响这场访问能谈出多少实质性内容、这些内容又能延伸到多深战略纵深的目录人物。

当我们把目光从芯片上移开,看向资本流动的暗河,才会发现:真正的大棋,可能正在另一张桌子上展开。 来源

SBLC 信用证买断流程

一、代开国际信用证

 两种合作方式:1、买断和2、分润,
 1、买断:开SBLC,开证方不参与贸易。有一定性费用的前置,可以双方共管,开证后结付。SBLC 理论上最低五千万$起,期限最长可以做到365+1 天费用前置,信用证可以抵押不托收议付。
   2、开证方投资联营模式要求:贸易链完整可控,开证金额(可以分批开,到货结算之后又马上开)理论2500 万$起步(第一笔试单可以小一点),要求产品单价高,没有配限,可以在市场自由发展,上下游有固定合作对象,不接受飘单。上游能够接受SBLC 代付,下游有签约和支付的能力。见到装货单就要预付或者给定金。开证方双方控制物权参与结算。每单利RUN 不能利于10%。以上条件达到之后才深入探讨成熟的贸易逻辑闭环。
  3、联营模式的分配:利润批次结算,比例是五五,佣金另算。

二、备用信用证的法律性质及其运作原理

 备用信用证起源于美国。由于美国法律曾经禁止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担保业务,作为应对之举,一些商业银行即以商业信用证的派生 形式——备用信用证, 变相提供担保服务。其后,备用信用证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迅速演化为一种国际性的金融工具。

备用信用证的确切释义是什么?1977 年,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管 理委员会首次对其做出了界定: 不论其名称描述如何,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信用证或类似安排,构成开证人对受益人的下列担保:
(a)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预支给债务人款项;

(b)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

(c)对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

     1983 年和1993年,尽管国际商会分别将备用信用证纳入了《跟 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983  年修订本(《UCP400》)和1993  年修订本(《UCP500》),但其只是将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类别之一,且“只在适应范围内”予以适用。随着备用信用证的推而广之,其与 商业信用证在功能上的差异日趋凸显,误解及纠纷日渐增多,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专门规范。199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的《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1999年1月1日,国际商会的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简称《ISP98》)作为专门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权威国际惯例,正式生效实施。

根据《ISP98》所界定的“备用信用证在开立后即是一项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要求单据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备用信用证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一是, 不可撤销性(Irrevocable)。

    备用信用证一经开立,除非有关当事人同意或备用信用证内另有规定,开证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在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义务。

二是,独立性(Independent)。

    备用信用证一经开立, 即作为一种自足文件而独立存在。其既独立于赖以开立的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合约, 又独立于申请 人和开证人之间的开证契约关系;基础交易合约对备用信用证无任何 法律约束力, 开证人完全不介入基础交易的履约状况, 其义务完全取 决于备用信用证条款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表面上符合这些条款的规定。

三是,单据性(Documentary)。

   备用信用证亦有单据要求, 并且开证人付款义务的履行与否取决于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备用信用证的要求。备用信用证的跟单 性质和商业信用证并无二致、但后者主要用于国际贸易货款结算,其项下的单据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为主;而备用信用证则更普遍地用于国际商务担保、通常只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以及声明申请人违约的证明文件等非货运单据。

四是,强制性(Enforceable)。

   不论备用信用证的开立是否由申请人授权,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受益人是否收到、相信该备用信用证,只要其一经开立,即对开证人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备用信用证的四个法律性质相辅相成,共同造就了这一金融产品的优异特质: “不可撤销性”锁定了开证人的责任义务,进而更有效地保障了受益人的权益:“独立性”传承了信用证和独立性担保的“独 立”品格,赋予了其既定的法律属性:“单据性”则将开证人的义务限定于“凭单”原则的基准之上,有益于“独立性”的实施:“强制性”则是对开证人义务履行的严格规范,它与“不可撤销性”的融合 充分体现了开证人责任义务的约束性和严肃性,有助于杜绝非正常因 素的干扰。基于这些关键的法律性质, 备用信用证融合了商业信用证和独立性担保之特长,在实践中体现出独特的功能优势。

 由于备用信用证“出身”于信用证家族,其业务流程基本符合信用证运作原理。

首先,开证申请人(基础交易合同的债务人)向开证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开出备用信用证。
继而,开证人严格审核开证申请人的资信能力、财务状况、交易项目的可行性与效益等重要事项,若同意受理,即开出备用信用证,并通过通知行将该备用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基础交易合同的债权人)。
再者,若开证申请人按基础交易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开证人不 必因开出备用信用证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其担保责任于信用证有效期满而解除; 若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备用信用证将发挥其支付担保功能。在后一种情形下,受益人可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提交汇票、申请人违约证明和索赔文件等,向开证人索赔。
再次,开证人审核并确认相关索赔文件符合备用信用证规定后,必须无条件地向受益人付款,履行其担保义务。最后,开证人对外付款后,向开证申请人索偿垫付的款项,后者有义务予以偿还。

三、备用信用证的适用领域

 根据备用信用证的应用实践,《ISP98》将其划分为履约备用信用 证、预付款备用信用证、招标/投标备用信用证、对开备用信用证、 融资备用信用证、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保险备用信用证、商业备用信用证等 8 种类型,总结了备用信用证的基本功能和适用领域。

1.国际担保

 资信担保(或“人”的担保)之所以在国际商务中广为应用,是因为当事人不仅可将其用作商务支付的保证手段,还可将其作为制裁违约方、保护违约受害方,进而最终促成合约履行的法律手段。作为 一种具有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备用信用证在国际工程承包、BOT 项 目、补偿贸易、加工贸易、国际信贷、融资租赁、保险与再保险等国际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 只要基础交易中的债权人认为商业合约对债务人的约束尚不够安全,即可要求债务人向一家银行申请开出以其(债权人)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用以规避风险,确保债权实现。较之银行保函和商业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的担保功能具有独到优势。

其一,担保责任的确定性。

    银行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从属性保函以基础交易合同(主合同)的存在与执行状况为生效依据, 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其依附性决定了担保人不能独立地承担保证责任, 而只能依据主合同条款及其主合同的执行状况来确定担保责任的范围与程度;如果主合 同的债务人以各种理由对抗债权人, 担保人同样可以依据该抗辩理由 对抗债权人。所以对债权人而言,从属性保函担保人的付款责任是不  确定的。独立性保函开出后即完全不依附于基础交易合同而独立存在,其法律效力并不受制于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灭失以及债务人的行为,只要债权人的索赔符合保函规定的索赔条件,不论该债务人是否同意,担保人必须履行第一付款责任。所以, 不同法律属性保函担保人的付款责任确定与否,对当事人的实质性影响截然不同,实践中,围绕保函法律性质及其担保人付款责任的争议事例屡见不鲜。而备用信用证以鲜明的独立性确定了其与基础交易合约之间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其付款依据是开证人不可撤销的义务以及备用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合格性,开证人的付款责任始终是肯定和明确的, 这一点极有助于减少误解和争议,提高担保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其二,应用的灵活性。

  备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一经开立,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汇票)表面合格,开证行必须履行第一性付款责任。而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多是在对债务人履约具有基本信任的基础上,将备用信用证作为风险规避的补充手段。若基础交易合约得以顺利履行,备用信用证通常“备而未用”,所以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尽管在形式上承担了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强制性的责任义务, 但其并不一定必然地对外赔偿,事实上担负着“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备用(Standby)性”使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遭遇受益人无理或恶意索赔的几率相对较低;相应地,开证人对申请人的信用额度、开证抵押或反担保要求较之保函或商业信用证略显宽松,开证成本较低。备用信用证的“备用性”既使开证人承担的独立担保责任具有了一定弹性,又通过灵活的运作满足了国际经济交易对银行信用补充性支持的需求。实务中,“备而未用”者在备用信用证业务中占据多数。

2.国际融资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融资工具。合理利用其融资支持功能,对于已经和将要“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拓展国际融资途径、扭转融资艰难局面,具有积极意义。

(1)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应用融资备用信用证(Financial Standby) 主要支持包括偿还借款在内的付款义务的履行,广泛用于国际信贷融资安排。境外投资企业可根据所有权安排及其项目运营需要,通过融资备用信用证获得东道国的信贷资金支持。实践中,账户透支即是一 种较好的筹资选择。其优势在于:借贷手续简捷,运作方便、灵活; 企业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把握筹资的规模与期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资金,降低融资成本,规避利率与市场风险,减少信用额度占用,改善负债结构。

   银行提供账户透支便利的基本前提是第三方担保的有效性,融资备用信用证是满足这一前提的最佳选择之一。境外投资企业可要求本国银行或东道国银行开立一张以融资银行为受益人的融资备用信用证,并凭以作为不可撤销的、 独立性的偿还借款的支持承诺,向该银行申请提供账户透支便利。根据融资协议,企业应在规定的额度和期 限内循环使用, 归还银行信贷资金; 如果其正常履约,融资备用信用证则“备而不用”;如果其违约,融资银行作为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凭规定单据向开证人索偿,后者有义务偿付申请人所欠透支信贷资金。 由于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东道国商业银行, 其信用度较商业受益人为高,风险相对较小,加之规范备用信用证运作的国际规则已相当完备,所以, 银行通常乐于提供账户透支融资支持。在其他形式的商业信贷以及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融资中, 融资备用信用证的应用也相当广泛。

(2)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的应用

 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Direct Standby)主要支持与融资备用信用 证有关的基础付款义务的履行。实践中,普遍地用于商业票据融资支持。商业票据融资是国际短期资金市场最通行的直接融资方式,跨国企业因兼并、收购或其他经营活动而在短期内产生大量现金需求时, 多以此解决。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商业票据市场, 投资者通常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一些非盈利组织。商业票据融资的主要特征为:

(a)票据期限短则 1 天,最长不超过 270 天,平均为 20 - 45 天,采取到期滚动
发行方式;
(b)利率一般低于 LIBOR,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c )票据以低于票面的价格出售,到期以面值兑现,差价即为投资者所获收益。
企业利用这一融资手段的益处在于:由于利率水平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加之发行手续较简便,中间费用少, 故筹资成本相对较低;在约定期限内,发行人可根据资金需求状况, 灵活选择发行金额与发行时间, 用款比较便利; 成功的票据发行具有良好的广告效应,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为中、长期筹资奠定基础。

  在美国短期资金及资本市场上, 外国公司利用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筹资的做法颇为流行, 其既可免受评估结果的限制,还避免了信用评估所必须付出的时日、费用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的披露,值得借鉴。
  具体做法是:当企业以发行商业票据等方式筹资时,由一家当地 银行开立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 为企业提供资信担保,并承担付款责任。当债务到期时, 由开证银行直接以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资金进行支付,投资者主要依据开证银行的资信等级即可对该项投资的信用风险做出判断,而无需过多考虑实际借款人的信用级别。我国企业大都对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及运作规则不甚熟悉,其中很多企业又系财务报表尚未公开的非上市公司,在融资市场暂无完整的财务与资信纪录,其信用评估级别往往达不到规定要求,利用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融入资金,乃一合理尝试。

3.国际贸易结算

   长期以来, 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格局少有变化, 信用证等传统支付方式仍居重要位置。而在国际范围内,信用证的应用率已降至不足20%,0/A(Open Account,赊销/记账交易)、D/A(Documents againstAcceptance,承兑交单)、Factoring(保付代理)等支付技术则大行其道,这一变化在发达国家尤为显著。可以说,信用证的问世和“独领风骚”满足了相对封闭的特定条件下,远距离国际贸易对银行信用保障的迫切渴求, 其固有弊端则在银行信用的突出优势面前被掩盖和弱化了。然而, 随着世界市场的开放、国际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国际信用体系的建立以及国际贸易法律规范的完善,现代国际贸易运作的理念及实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交易者间的时空距离大为缩短,地域因素已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债务清偿的安全性也不再是交易者选择支付条件的首要或唯一考虑,效率、成本、便捷等因素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信用证的固有缺陷因此而日益凸显,所以发生在国际支付领域中的变革与创新成为必然。其中,备用信用证的应用颇具代表性。
    实践中,备用信用证通常不直接用于贸易货款和相关费用的支付,而是与 O/A 、D/A 等商业性支付方式共同构成支付组合机制(下同)。O/A 是一种简便的支付安排,出口商以记账方式允许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以后的一定时期内偿付货款, 其既向进口商提供了赊销便利, 又承担了进口商有可能拒付货款的风险。D/A 则是跟单托收中的一种交单方式,其给予了进口商未付货款即可取得单据并凭以提货的融资便利,而出口商则失去了对货权的控制, 若进口商到期拒付货款, 出口商也将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显然, 0/A 与 D/A 的利益天平明显倾斜于进  口商。但在瞬息万变、买方市场趋势明显的竞争环境中,支付条件的优惠程度往往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因此,有经验的贸易商在利用 O/A 、D/A 的竞争优势的同时,通过备用信用证(或出口信用保险)获得来自金融机构的风险保障,以防不测。

较之单一的商业信用证,支付组合机制体现出如下特点:
其一,兼顾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国际贸易交易者通常根据其利益取向选择利己的国际结算方式, 而结算方式的功能特性又决定了其难以同时满足交易各方的愿望,尤 其是在使用单一结算方式的情况下,更难兼顾双方利益。商业信用证以其安全性而惠泽出口商时, 其繁琐的程序、高昂的费用以及严格的开证条件,又往往令进口商苦不堪言。0/A +备用信用证、D/A +备用信用证的支付组合机制有效地融合了支付方式和风险保障的功能特长,在辅之以开证人独立的、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实用、 简捷、低成本的支付运作实现货币所有权的跨国转移,双方利益得以兼顾。

其二,提高了效率。

   支付条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不仅关系到债权债务清偿的方式、 时间及结果, 还对交易效率产生决定性影响。在愈发注重效率的国际商务中,商业信用证的“刻板”在某些场合已不合时宜,进而影响了交易运作效率。例如,“单据性”是信用证业务的基石,“单据表面合格”及“凭单付款”的基本准则虽然保障了银行地位的独立性和付款依据的单一性,却又注定了信用证运作程序的复杂化和欠缺变通。因 为,单据质量、 单据流转速度、单据争议甚或单据欺诈均对其项下的货权让渡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在中短距离的国际贸易中,货物往往先于单据到达进口地,进口商不得不承担等待单据或者借助提货担保 提前提货的费用与风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支付组合机制弱化了单据(尤其是货运单据)的决定性作用(如O/A项下的单据与货物由出口商一并直接转移至进口商,而不通过银行寄交;备用信用证通常不要求受益人提交货运单据),改进了单据主宰货权让渡的“凭单”模式,进而大大简化了支付程序,缩短了结算时间,提高了整体效率。此外,在国际商务纠纷中,信用证纠纷不仅占有相当比重,且大多错综复杂, 解决起来颇费时日,时常延误履约,当事人利益受损。而支 付组合机制运作简便,导致纷争的原由则相对单一,加之国际惯例(如

《托收统一规则》、《ISP98》)的有效约束,不仅有助于减少纠纷,并且使得纠纷的处理相对简单化。
其三,降低了交易成本。

 由于商业信用证业务程序复杂, 多家当事银行提供了性质不一的服务,所以结算费用不菲。而支付组合机制基于简捷的支付程序,具有明显的低成本优势,因而广受采纳。

其四,实现了风险控制的组合化。

   风险控制是进出口企业选择支付方式的重要因素。现实中, 一些 企业更多地以支付方式固有的风险倾向作为择用与否的主要依据, 认 为风险规避与高风险支付方式的应用是一个两难选择。如 0/A 、D/A 广受进口商青睐, 但其高风险特征又使出口商顾虑重重, 在成交与风险规避的抉择中,出口商可能更倾向于后者。事实上,即便是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如跟单信用证), 其风险保障也绝对是有限的,而且过于追求支付安全的代价很可能是效率的低下甚或商机的丧失。国际商务信用管理实践启示我们,多元化的风险控制策略较之单一支付方式更富实际效果,如出口商在借助 备用信用证、出口信用保险等风险保障手段的前提下使用 O/A 或 D/A,既有助于促销,又转嫁和规避了多重风险,且符合国际潮流。

其五,有助于诚信意识的培育。

    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过程, 实际上也是不同信用形式的作用过 程。尽管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具有便捷、低成本等突出优势, 但出于对其信用基础的不信任,不少交易者(尤其是债权人)仍然不愿贸然采用。于是,第三方约束(如跟单信用证)即成为赖以实现债 权的一种传统选择。随着对债务清偿效率关注度的与日俱增, 商业支付方式的应用日益广泛, 加上备用信用证等银行信用手段的“保驾护 航”,使得商业信用在国际债务清偿领域具有了更大的作用空间。更重要的是,以商业信用为主、银行信用为辅,体现自我约束和外部约束有机结合的支付组合机制,有助于交易者商业道德和诚信意识的培育以及国际商务信用体系的完善。

今年2月,温哥华市议会就“优先选择加拿大制造、关税问题以及购买本地产品”的议题进行投票,并一致通过了这项重要动议。然而,3月4日提交给市议会的一份工作人员备忘录却揭示了该市在实际操作中的诸多限制。

有限的选择与财政能力

根据市府员工的备忘录,温哥华市既缺乏足够的财政能力,也缺乏监管手段来为本地企业提供短中期的支持或补贴。“预计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卑诗省政府将尽可能为受关税影响的企业、工人和消费者提供大规模的支持和缓解措施。”备忘录中写道。



如果温哥华决定减少对美国公司的支出,这种调整对市库的整体经济影响微乎其微。数据显示,目前温哥华市与美国直接供应商签订了55份有效合同,总价值约为1,650万加元,仅占该市2025年总预算(23.4亿加元)的0.7%。其中,63%的合同涉及软件系统等难以替代的领域。



相比之下,素里市最近取消了一项与美国公司价值75万加元的合同。但温哥华市的工作人员认为,类似举动并不适合温哥华。“我们不建议终止与美国直接供应商的现有合同,因为这些支出占比很小,且相关领域一旦中断可能直接影响城市运营。”备忘录指出。



潜在的关税战风险

尽管目前温哥华市与美国供应商的直接支出比例较低,但即将到来的关税战仍可能对该市产生一定的财务影响。备忘录警告称:“通过从依赖美国进口商品及服务的加拿大供应商采购,温哥华市面临巨大的报复性关税财务风险。”



据估计,这可能导致该市每年用于日常运营的物资采购成本增加600万至1,100万加元,涉及电气设备、管道和食品等领域。



部分领域的替代可能性

市议员费必得(Pete Fry)是最初提出“购买本地”动议的人。他坦言,他对“与美国的直接采购金额如此之低”感到意外,但也承认这只是初步报告。他指出,某些美国合同可能很难被替代。



“我们目前与美国直接采购的很大一部分是软件系统。考虑到像微软这样的平台,这类产品并不是容易取代的。”费必得表示,“但我们的目标是确保能够制定最佳应对策略。”



备忘录还提到,在一些相对简单的领域,例如食品和饮料供应合同,确实存在用加拿大产品替代的可能性。但对于更复杂的商品和服务,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下水道设计的案例:球墨铸铁管难题

备忘录以市政水利基础设施为例,探讨了替换美国产品的挑战。温哥华市目前广泛使用一种名为球墨铸铁管的材料,这是一种富含石墨的铸铁,因其耐用性、性能和成本效益而被广泛应用于下水道和水管建设。



报告明确指出:“由于球墨铸铁管的使用寿命、性能和成本优势,温哥华市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材料。”然而,问题在于,部分球墨铸铁管是由美国制造商生产的。



市府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解释道:“我们的供应商虽然是本地企业,但他们的产品来源或制造方可能位于加拿大或美国。”具体而言,温哥华市每年通过一家加拿大经销商在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上花费约500万至600万加元。而这批产品主要来自美国最大的制造商之一U.S. Pipe,该公司总部位于阿拉巴马州,拥有遍布全美的铸造厂。



结论:理想与现实的平衡

温哥华市的努力反映了许多地方政府在推动“本地化采购”时面临的现实困境。虽然优先选择加拿大制造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领域仍然高度依赖美国供应链,尤其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和关键基础设施材料。



正如备忘录所强调的,简单商品和服务或许可以找到替代方案,但对于复杂领域,必须权衡成本、性能和供应稳定性等因素。未来,如何在支持本地经济的同时保障市政运营效率,将是温哥华市需要持续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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