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中国的城市垃圾90%以上靠填埋,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把能埋垃圾的地全给埋上垃圾了,而且一旦一块土地被填埋了垃圾那就等于是废掉了,且会不停的渗滤液体污染地下水、土壤等,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几乎没有居民愿意住在垃圾填埋场附近。
解决方案就是焚烧垃圾,通过技术把垃圾用焚烧发电的手段处理掉,能变废为宝。
但早些年的垃圾焚烧技术不过关,这不能烧那不能烧,对可焚烧的垃圾种类有严格要求,也就是说只能处理部分垃圾,其他垃圾处理不了。
2019年左右中国开始大范围的推广垃圾分类,要求各小区居民把自己的垃圾分成四类,分别倒入不同的垃圾桶。
没过几年 城市垃圾“不够烧”了。
2025年底,深圳的垃圾焚烧厂开挖了这个垃圾填埋场,准备把里面的垃圾全部挖出来烧掉。
深圳玉龙填埋场,位于深圳罗湖,建于1983年,1997年停用,2005年底实施封场,总堆填垃圾约250万立方米,重达400余万吨,垃圾埋深约110米。
2026年4月,广州的垃圾焚烧厂也开始挖垃圾填埋场了,准备把160万吨的垃圾从土地里挖出来烧掉。
然后这股风潮迅速向全国扩散,严重缺垃圾的垃圾焚烧厂纷纷盯上了当地的垃圾填埋场。
把这几百万吨的垃圾从土地里挖出来是很花钱的,而且这些垃圾绝对没有经过任何的垃圾分类,经历几十年的填埋早就混在一起难分彼此了,花那么多钱把这些垃圾挖出来干嘛?
中国部分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出现“垃圾不够烧”的现象,与十几年前的“垃圾围城”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现象并非空穴来风,背后交织着产能超前建设、垃圾分类推进、城市人口流动以及行业转型等多重深层结构性原因。
以下为您深度拆解这一现象背后的本质、投资回报率以及最新的政策补贴现状:
一、 “垃圾不够烧”背后隐藏了什么?
这种看似荒诞的“垃圾饥荒”,核心原因在于规划与现实的脱节,以及固废产业由“基建期”向“运营期”过渡的阵痛。
1. 严重的产能错配与“过度饱和”:
过去十年,在电价补贴和政策大力的推动下,中国垃圾焚烧行业经历了一轮白热化的跑马圈地。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实现“零填埋”和降低跨区域外运协调成本,倾向于自建焚烧厂。这导致多地(特别是县镇一级)项目按照“户籍人口预测”来规划产能,而忽略了常住人口流失的现实,造成新建成的焚烧厂大面积产能过剩。
2. 垃圾分类推行带来的“干湿分离”:
随着全国各大城市大张旗鼓推进垃圾分类,占生活垃圾比重极大(通常达 40%–50%)的“厨余/湿垃圾”被大量分流至专门的厌氧发酵或资源化处置厂。进入焚烧炉的“干垃圾”总量应声下跌。
硬币的另一面: 湿垃圾被分离后,入炉垃圾的低位热值显著提升,每吨垃圾的发电量增加了。但由于热值变高,焚烧炉的锅炉负荷达到上限,导致实际能“吃”进去的垃圾吨数进一步缩水,加剧了“吃不饱”的现象。
3. 填埋场封场,“抢垃圾”成为常态:
过去焚烧厂不够时,垃圾可以送去填埋;现在随着各大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实现“全量焚烧”,存量填埋场大面积封场。焚烧厂为了维持基本运行,甚至出现了跨区域“抢垃圾”和跨省运垃圾的现象。
二、 垃圾发电的投资回报到底多少?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 BOT 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属于典型的重资产、强现金流、公用事业型投资。其收益由两部分组成:上网电费收入(占 70%–80%) + 地方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置费(占 20%–30%)。
其关键经济指标如下:
1. 内部收益率(IRR)
行业平均全投资 IRR: 目前稳定在 6% – 8% 之间(前几年高峰期优质项目可达 8%–10%)。
自有资金 IRR: 由于该类项目极易获得银行长期低息贷款(通常财务杠杆可达 7:3),撬动后的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通常能达到 10% – 12%。
2. 投资与回收周期
建设成本: 视日处理规模而定。目前每吨日处理能力的综合投资成本大约在 40万 – 50万元 RMB(例如一个日处理 1000 吨的工厂,总投资约 4亿–5亿元)。
投资回收期: 普遍为 8 – 12 年(运营特许权协议通常为 25–30 年,这意味着后半程进入纯现金牛阶段)。
行业新动向:自由现金流显著改善
虽然目前基建潮已过,但得益于库存垃圾消化完毕和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的加速回款,上市环保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在持续大幅改善。为了应对垃圾不足,大批企业正在通过“垃圾焚烧+工业供热”的模式转型,向周边的工业园区卖蒸汽、卖热能,开辟第二利润曲线。
三、 政策与补贴标准
垃圾发电行业能够算得过来账,核心依赖于政策的“两笔补”。但在“双碳”和财政优化的大背景下,“国补退坡、地方重塑”是现阶段的核心主旋律。
1. 电价补贴(“国补”与“地方分担”)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标杆电价:0.65 元/千瓦时(含税)。
这一电价由三部分拼接而成,且有着严格的“280度控制线”:
每吨入炉垃圾折算上网电量在 280 千瓦时以内的部分,执行 0.65 元/度;超过 280 度的部分,执行当地正常的燃煤标杆上网电价(通常在 0.35–0.45 元/度之间)。
这 0.65 元的构成及分担机制如下:
重大政策趋势:国补退坡与绿证化
新开工的项目不再一劳永逸地享受国补,而是纳入竞争性配置。同时,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或特许期超过 15 年的存量项目,国家补贴正逐步退出,改由核发绿证(GEC)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来获取市场化溢价。
2. 地方政府垃圾处置费(补贴)
这是地方市政财政直接补贴给垃圾厂的“接纳垃圾服务费”。
标准范围: 全国范围内由于地区经济差异,价格弹性极大,普遍在 60元 – 150元/吨 之间。
地区差异: 发达城市(如上海、深圳)由于环保标准极高(如严格的二恶英、飞灰处理要求),垃圾处置费可高达 150 - 240 元/吨;而中西部、县城等偏远地区,由于竞争激烈或财政紧张,曾出现过 30–50 元/吨的低价中标,但目前行业普遍认为 65元/吨 是保障环保达标运行的理性底线。
3. 税收优惠政策
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环保行业,垃圾发电依然享受极高的税收红利:
增值税: 享受即征即退 70% 的优惠政策(部分资源化利用可达 100%)。
企业所得税: 享受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1 至第 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4 至第 6 年减半征收)。